服務條款

澳門電動車充電站之使用電動車充電費用支付服務條款 (以下稱本條款)

1.本條款適用於在澳門使用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澳電)電動車充電站及運輸工具(電動車)充電費用支付服務,並構成用戶與澳電之間的法律協議。

2.用戶一經使用本服務,即表示用戶已詳細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包括其不時進行之修訂。澳電保留隨時修改本條款的權利,並於澳電APP 上公佈有關修改以便讓用戶知悉,毋須事前另行通知。

3. 用戶一經使用本服務,亦表示已詳細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澳電網站使用條款》中有關收集個人資料聲明內的所有條款及細則,亦同意澳電透過此服務所收集的個人資料用作與用戶日後的通訊。如需更新任何個人資料,用戶需致電2833 9911與澳電客戶聯繫中心客戶服務主任聯絡。有關《澳電網站使用條款》中收集個人資料聲明,請參閱https://www.cem-macau.com/zh/terms-of-service/https://www.cem-macau.com/zh/privacy-statement/

 

I. 電動車充電站之使用
4. 在澳門特區政府的同意下,澳電在澳門提供充電站供電動車使用。

5. 澳電在指定的停車位提供的自助充電站是在高度穩定和可靠的網絡上運行,但亦可能由於維修、電力故障、通訊問題、臨時障礙或在澳電控制範圍之外的任何情況下而無法使用充電站;澳電無須因此承擔任何責任。

6. 如發現充電站出現任何損壞或操作失靈,請即時停止使用此設施及充電服務。澳電對此充電站的品質、標準及功能,概不作出任何保證。本服務之各項功能,均依當時之現況或技術水準提供,澳電對於其效能、完整性、安全性及可靠性皆不負擔任何擔保責任。澳電所提供之服務皆不保證將符合用戶的需求、正當期望或與用戶所提出的具體要求或指示相符。澳電對因使用此充電站而引致或產生的任何損失,直接或間接後果,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用戶須自負因選用此充電站而引致的㇐切風險及責任,而不得向澳電追索任何賠償。

7. 用戶對正確使用電動車充電站負有責任,尤其須按照《如何充電》中的指引使用電動車充電站。

8. 用戶必須在安全的情況下才可以使用電動車充電站,為免引致任何人身體受傷害或財物損毀,用戶必須確保:
i) 電動車是安全及適合使用電動車充電站;
ii) 充電接線完好無損 ;
iii) 充電接線已穩妥接上充電口,而且充電接線位置不會對他人構成危險,例如絆倒等;
iv) 開動電動車輛前,已從充電插座將充電接線拔除及妥善收回車內。

9. 充電進行期間,切勿直接從車輛拔除充電連接器。如需要終止充電,必須依照「停止充電」之程序。

10. 為了讓所有人都能使用電動車充電站,用戶應在車輛充電完成後立即騰出停車位。

11. 如因用戶不當使用電動車充電站而導致澳電遭受損失,用戶須賠償澳電所有損失。

12. 如因用戶不當使用電動車充電站而導致任何第三者提出訴訟或索賠,用戶須獨自承擔一切責任並賠償澳電所有損失(包括澳電支付的訴訟費及律師費用)。

13. 本服務系統運作可能因電信業者、收單業者或其他協力廠商所提供之網路系統軟硬體設備故障、天災或其他人為操作不當、不可抗力因素而出現中斷、故障、延遲、資料傳輸或儲存錯誤之情形,若用戶因此無法使用本服務,澳電不負任何責任。

14. 在任何情況下,澳電均不須對因用戶使用電動車充電站或與其相關而生的用戶所遭受的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II. 電動車充電費用支付服務
15. 電動車充電費用支付服務是指用戶為支付電動車充電費用而不可撤銷地授權澳電扣除用戶電子錢包內餘額或以銀聯信用卡授權金額作一次性支付。

16. 電子錢包充值是指在符合澳電規定的情況下,以澳電容許之充值方式為用戶的電子錢包進行充值,如親臨澳電進行現金充值或透過澳電將來公佈之充值方式,將資金充值到電子錢包內。

17. 澳電通過用戶的網上服務中心賬戶的用戶名稱和密碼識別用戶的指示,用戶應妥善保管其登錄名和登入密碼、支付密碼及身份資訊,對於因密碼洩露、身份資訊洩露所致的損失,由用戶自行承擔。用戶須保證不向其他任何人洩露用戶的網上服務中心賬戶登錄名、登入密碼及支付密碼以及身份資訊。

18. 用戶應自行對用戶的電子錢包餘額負責,該餘額不可轉讓,但可被依法繼承。

19. 澳電對電子錢包設定了最高及最低總金額的限制,用戶同意澳電可對該等限額隨時進行調整,為此無需預先通知用戶。

20. 在需要終止使用電子錢包時,用戶可以親臨澳電申請註銷並辦理電子錢包餘額退款手續。

21. 為使用銀聯信用卡繳費,澳電將預設銀聯信用卡繳費的授權金額,用戶同意澳電可對該授權金額隨時進行調整,為此無需預先通知用戶。澳電於用戶進行充電前扣除授權金額,用戶於充電服務完成後獲退回經扣除實際電動車充電費用後的餘下授權金額。

22.為使用銀聯無感支付繳費,用戶需要在澳電APP綁定銀聯信用卡,並授權澳電於充電服務完成後扣除實際電動車充電費用。

23. 「專屬活動券」只可支付電動車充電費用,不可兌換現金。未使用的「專屬活動券」餘額將於其到期日後全額註銷,不可轉讓或退款。

24. 因用戶的過錯導致的任何損失由用戶自行承擔,該過錯包括但不限於:不按照交易、支付提示操作,未及時進行交易操作,遺忘或洩漏密碼,密碼被他人破解。

25. 澳電將對用戶使用服務的操作的全部或部分進行記錄,不論該操作之目的最終是否實現。

 

III. 電動車充電費用的計費

26. 電動車充電收費是按照第25/2022號行政法規《電力供應公共服務收費制度》及第105/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訂定電力供應收費的參數數值、收費時段、級別、階梯、公共充電收費、一般充電收費及收費援助的具體規定》而訂定。

27. 充電收費按充電速度以每度電計算,充電速度分為慢速、中速及快速,充電收費具體如下:
i) 慢速(輸出功率 ≤ 7.4 千瓦):按時段式收費 ,分為繁忙時間(09:00 至23:00)及非繁忙時間(23:00 至09:00)兩種收費;
ii) 中速(輸出功率 > 7.4千瓦但 ≤ 25 千瓦):按充電時間收費,分為前段時間(首60分鐘之內)及後段時間(首60分鐘之後) 兩種收費);
iii) 快速(輸出功率 > 25 千瓦):按充電時間收費,分為前段時間(首30分鐘之內)為及後段時間(首30分鐘之後)兩種收費。

28. 公共充電費用包括功率費、電能費用及電力收費調整系數。

29. 如充電期間涉及以上各款的費用價格調整,則以充電開始時的價格計算。

30. 充電程序㇐經確認啓動,已扣除所錄得充電量之相應費用將不獲發還。

31. 因各種原因導致充電完成但未能成功支付應付的電動車充電費用時,澳電保留一切追討權利。

32. 本條款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和法規規管。如雙方未能就爭議達成共識,有關爭議將提交至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作為具管轄權的唯一法院。

 

IV. 「電動車充電評分及留言 服務」使用條款

33. 用戶可透過澳電電動車充電評分及留言服務對充電服務發佈客觀、真實及親身體驗的評價和圖片。

34. 用戶知悉並同意所有經用戶發佈的評價和圖片可被公開以及不可發佈以下信息:
i) 任何違反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法規的信息,尤其是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或洩露國家機密、侵犯國家社會集體或公民的合法權益的信息,亦不可利用本服務製作、複製和傳播違反或潛在違反法律的信息;
ii) 任何侵犯知識產權、私隱權、商業秘密或任何實體或個人的其他權利的信息;
iii) 任何被澳電認為具有非法、淫褻性質或對任何其他實體或個人具有誹謗、威脅、騷擾、辱駡、詆毀、仇恨性質或令其難堪的信息;
iv) 不可上載、張貼、發送電子郵件或傳送任何非法、有害、脅迫、濫用、騷擾、侵害、中傷、粗俗、猥褻、誹謗、侵害他人私隱、有害或種族歧視或道德上令人不快的信息;
v) 不可將任何廣告、促銷資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勸誘資料加以上載、張貼或以其他方式傳送。

35. 用戶知悉並同意澳電有權就用戶發佈以上信息執行以下任何一項或全部措施:
i) 調查發佈的任何信息並自行決定刪除或請求刪除相關信息;
ii) 監控、編輯或披露任何信息;
iii) 無須通知用戶而採取限制、暫停或終止用戶瀏覽或用戶賬戶的措施。

36. 澳電亦有權編輯或刪除用戶發佈的任何信息,無論是否違反本條款的規定。

37. 對於用戶、任何實體或個人可能遇到的錯誤、侮辱、誹謗、不作為、淫穢、色情或褻瀆事件,澳電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8. 用戶知悉透過互聯網使用本服務存在網絡安全風險,並同意澳電致力使用戶能安全瀏覽和使用本平臺,但澳電不保證服務器是否含病毒或其他潛在有害因素。用戶應使用相應軟件以預防或清除倘有的病毒。

39. 澳電對於網絡供應商互聯網服務之中斷對服務的及時性、安全性都不作擔保,亦不承擔非因澳電直接導致的損害的賠償責任。

40. 澳電不保證評價及留言版中內容的準確性、完整性及可靠性;澳電不對用戶因使用本平臺上的任何信息或資料承擔任何責任,用戶須自行承擔因使用本平臺信息內容所導致的風險及責任。

41. 澳電不對用戶所發佈信息的保存、修改、刪除或儲存成功與否予以負責,澳電亦不承擔非因澳電故意導致的排字錯誤或疏忽等行為的責任。

42. 任何用戶所發表的言論僅代表其個人觀點,並不表示澳電認同或同意其言論,澳電不承擔因用戶言論引發的任何法律責任。如用戶違反本條款的規定,用戶須自行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且澳電有權向用戶追償澳電因此遭受的直接或間接損失。

43. 本條款以中文、英文及葡文書寫。若中文、英文及葡文版本出現任何歧異,則以中文版本為準。